1985年8月8日中午,香港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因在海水中浸泡超已过两日,残肢严重腐烂。奇怪的是,断掌的手指均被压扁,似乎是有人想要刻意掩盖死者身份,这给警方破案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但从发现的4条右脚掌判断,遇害者至少4人。
之后不久又有人在阿婆秧滩发现一野狗叼着一个断掌,虽然分别检验了这些断肢,但案情依然没有任何进展。直到1986年4月,警方收到八仙饭店店主郑林弟弟的来信,信中称哥哥郑林自去年8月无故失踪,其名下的八仙饭店现已由一名黄姓男士经营,恐怕哥哥一家10口遇害。
后经过警方核对,发现其中一只断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的一名女士相符,于是警方将黄志恒锁定为最大嫌疑人。经调查发现,黄士恒曾叫陈梓梁,有犯罪前科,在1973年11月试图杀害一对夫妇但没有得逞,后为了躲避追查更改姓名,甚至用火烧食指破坏指纹。
而案发后,黄志恒确实接管了八仙饭店,甚至将员工全部换掉,还占有郑林的房产和汽车。种种证据直指黄志恒是凶手。
1986年10月6日,黄志恒被捕后在狱中披露案发经过:1984年,他在八仙饭店与郑林夫妇赌博并赢了18万元。郑林口头承诺一年内还清,或者届时会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志恒。但一年后,郑林却拒绝还债声称黄没有证据,黄志恒一怒之下杀死了郑林,因为还有其他9人知晓此事,他便将他们逐一杀害并肢解,后将碎尸块丢弃。
按理说,嫌疑人已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基本可以结案了。可就在12月4日,黄志恒却被发现自杀于狱中,并留下一封遗书。
而遗书内容却是黄志恒否认杀害八仙饭店10人,并写到“请代我平反这冤案”,嫌疑人在临死前推翻之前口供,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人真不是他杀的?这些都不得而知,随着最大嫌疑人的自杀,八仙饭店灭门案的凶手成了一个谜。
还有就是,因为八仙饭店失踪10人,可发现的断掌、残腿仅11条,其余碎尸块去向不得而知。有人猜测是被凶手烹煮后做成人肉叉烧包出售了,尽管这只是猜测,但听后仍觉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