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醉汉刺死“草根明星”
据媒体报道,4月29日晚,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部楼下,一对男女与一醉酒男子发生口角,继而醉酒男子抽出刀具击向男女,造成一死一重伤。后经辨认,女死者疑似为《陈翔六点半》艺人“腿腿”,而男子正是她的男朋友。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将嫌疑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据了解,两人即将步入婚姻殿堂。
随后,5月1日晚,同为《陈翔六点半》签约艺人“六点半毛台”在微博证实了“腿腿”去世消息。
事件一出,网友纷纷表示希望警方能够查明真相,严惩凶手,还“腿腿”一个公道。
律师:除特殊情况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嫌疑人是醉酒后行凶,那么是否会因此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成为部分网民讨论的焦点。
对此,小编采访了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刘昌松律师介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刘昌松说,只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不一定喝酒,但表现为醉态,犯罪后同精神病患者一样要进行精神鉴定。如果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不负刑事责任,如果鉴定为部分行为能力的话,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刘昌松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凶器,不计后果捅到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身亡,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们为“腿腿”的遇害扼腕叹息的同时,小编想说,首先,避免与此类“不清醒人士”直接接触,不给他们“挑事儿”之机;其次,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也要提高应对和处理的能力,确保自身安全;最后,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应该加强监管,尽量让利器、“凶者”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