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药品检查查验信息的布告(2019年第8期)》(以下简称《布告》)显现,本年7月,广东省共检查查验70家药品出产企业、703家药品运营企业和169家医疗机构的967个种类共2153批次药品。
成果显现,19个种类19批次不符合药品规范规则。其间,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同达)、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药)、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等药企标明产品赫然在列。
山西同达2批次不合格药品是:诺氟沙星胶囊(药品标准:0.1g,出产批号:180804)溶出度不合格,头孢氨苄颗粒(药品标准:125mg,出产批号:180102)含量测定不合格。
山东鲁药的三七伤药片(药品标准:每片重0.3g,出产批号:180824)不合格项为“性状”。
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的板蓝根颗粒(药品标准:每袋装5g,出产批号:180388)不合格项为“装量差异”。
记者查询我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体系发现,本年山西同达和山东鲁药标明产品都曾因质量不合格被药监部分布告。
本年5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检查查验信息的布告(2019年第2期)》称,标明出产企业为山西同达的2批次(批号180201,标准为1g:50mg;批号170702,标准为125mg)头孢氨苄颗粒“含量测定”不合格。
据不完全统计,除此次外,本年山东鲁药标明产品因质量上的问题已被监管部分“点名”4次:
11月28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第6期药品质量抽检布告显现,标明为山东鲁药出产的益母草颗粒(药品标准:每袋装15g,出产批号:190126)“装量差异”项不合格;
8月26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揭露》,山东鲁药因出产劣药、供给查验材料部分签名不真实而被正告、没收违法出产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6月14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检查查验信息的布告(2019年第4期)》显现,标明出产企业为山东鲁药的三七伤药片(药品标准:每片重0.3g,出产批号:171228)“性状”不合格;
2月21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西省2019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布告》显现,标明出产企业为山东鲁药的三七伤药片(药品标准:每片重0.3g,标明批号:170916)性状不合格。
根据《布告》,现在广东省药监局已责成有关商场监管局对查验不合格药品采纳查封、扣押、暂停出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根据相关法令和法规对出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办,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盯梢检查查验。
文/我国医药报 记者 康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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